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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党政干部党纪政纪条规培训计划的通知
2008-09-03 15:45:47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党政干部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培训的意见》文件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局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组织方式

局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由市纪委组织实施。局机关正副调研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培训由局纪检组和局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的培训由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组织培训,培训可采取分期分批的方法进行,也可委托党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培训时间及方法

培训自6月份开始,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每期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11月份由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分别组织考试。局属各单位可采取专家授课、集中学习辅导、座谈研讨和参观学习等方法进行。

三、培训内容及具体时间安排

培训教材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上下册)》、《党的十七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国家公务员廉政必读》。6-8月份自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上下册)》,9月份自学《党的十七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10月份自学《国家公务员廉政必读》。在自学的基础上,局机关将明确专人进行集中学习辅导(见下表)。局属各单位自行安排集中学习时间和内容。

 

局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辅导党纪政纪条规安排表

 

  

辅导人

         

626日下午

周树方

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

717日下午

王为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7日下午

李瑞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828日下午

刘雅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918日下午

张文芳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023日下午

贾义江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四、培训要求

1、局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学习培训工作,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补记学习笔记。

2、要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条规的每一项规定,做到勤政廉政,促进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3、局属各单位要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本单位培训情况总结报局纪检组。

 

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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