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党政干部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培训的意见》文件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局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组织方式
局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由市纪委组织实施。局机关正副调研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培训由局纪检组和局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的培训由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组织培训,培训可采取分期分批的方法进行,也可委托党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培训时间及方法
培训自6月份开始,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每期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11月份由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分别组织考试。局属各单位可采取专家授课、集中学习辅导、座谈研讨和参观学习等方法进行。
三、培训内容及具体时间安排
培训教材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上下册)》、《党的十七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国家公务员廉政必读》。6-8月份自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上下册)》,9月份自学《党的十七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10月份自学《国家公务员廉政必读》。在自学的基础上,局机关将明确专人进行集中学习辅导(见下表)。局属各单位自行安排集中学习时间和内容。
局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辅导党纪政纪条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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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辅导人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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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 |
周树方 |
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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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下午 |
王为民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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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下午 |
李瑞香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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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下午 |
刘雅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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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下午 |
张文芳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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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 |
贾义江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四、培训要求
1、局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学习培训工作,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补记学习笔记。
2、要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条规的每一项规定,做到勤政廉政,促进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3、局属各单位要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本单位培训情况总结报局纪检组。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