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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局政务公示制度
2008-09-03 15:14:37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二、市农业局机关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三、政务公示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1、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部门、职务、职责;

2、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科室职责;

3、办事程序、标准;

4、有关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根据通常做法可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以及在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进行公示。

局各处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人事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四、局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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