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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局机关失职追究制
2008-09-03 15:12:06

为了认真落实我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深入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落实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承诺兑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单位对社会公开承诺没有兑现或不完全兑现的,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二、违诺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轻重,参照失职过错追究规定进行处罚。

三、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都要将落实承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四、凡违反规定,存在违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在局系统内不得评为先进。

五、局行风办要定期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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