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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2008-09-03 15:11:17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石家庄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基础分为100分。按以下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1、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责任人3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2、无大局意识,缺乏团队精神,对局机关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3、对群众或下级部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未能及时解决处理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4、遇到特殊情况处置不及时、不得力,影响机关正常工作和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5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5、对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6、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按半天计)扣10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7、工作时间打游戏、看股市行情或网络电影的,一次扣20分。(考核部门:监察室)

8、年度(季度)工作目标或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未按期保质完成,受到领导督办,处长未及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的,一次扣处长5分;处长已布置工作任务,工作人员未按期保质完成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9、各处室对所安排布置的工作,执行过程中未及时督办、指导、到期未检查落实的,一次扣责任人5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差错,受到市里通报批评、领导口头批评、督办、查究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相关责任人5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11、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局机关工作信息的与局机关工作有关的理论文章,市级一篇加2-4分,省级一篇加5-8分,国家级一篇加6-10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12、在全市性或省农业厅组织的活动中受到表彰的,一次加5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13、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效果,或提出建设性意见被局机关采纳的,一次加5分。(考核部门:人事处)

14、司机服务不到位,车辆不整洁,或出现责任事故的,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5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二、考核方法:局机关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由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局人事处落实。

三、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机关工作人员的季度考核:各考核部门应在每季度未结束后10日内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季度评分;人事处汇总后,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季度绩效分数并予以公示。

2、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计算方法是:机关工作人员当年季度绩效分数之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年度考核格次确定和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1、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年度绩效分数在前10名的为年度优秀格次候选人。

2、年度评先评优:年度绩效分数在前10名的为年度各项评先评优的候选人。

3、年度绩效分数相等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其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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